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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7点25上班,但在星期一和星期五搞军训,为了体现所谓的企业文化。规定我们必须在7点钟到厂军训,这25分钟是不计工资的,但若超过7点就作迟到处理。张榜公布,再进一步按公司有关纪律作迟到1分钟罚1元处理,超过30分钟作旷工。这合法吗?

其它综合
2009-03-08 14:04: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