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共有子女四人,母亲早逝.父母共有一房屋.此房屋户名为我父亲.我的户口也落户在此.
我为二女儿,于1995年搬回此房屋居住,父亲于1996年中风,半身不遂,一直由我照顾生活起居至今2009.
在1999年,此房屋由我和我父亲共同出资购买,我出资了房屋的三分之一购买款,以及之后的房屋水电办证等费用也由我支付.
目前,此房屋需要拆迁,我弟弟提出要购买拆迁还建的房屋,并要求我搬出.
他本身有一处住房,而我并未购买其他住房.而且我弟弟为国家公务员,我只是一名普通工厂退休工人.
请问1.如果我同意搬出,我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该房屋目前市场评估价格总价的三分之一.
2.他是否有权利要求我搬出,此拆迁还建房,我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
我可以提供出资证明,请提供详细的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