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房屋拆迁,老陈家分得3套房屋,一小两大。当时经动迁组协商,签订家庭协议。老大分获的一大一小,老二与老陈分得一大套,房屋差额的部分是老大支付的。老陈与老二住在一起,老大从不过问老陈的生活。老陈现在感觉房屋分配的不公平,想上法院起诉从新分割财产,可以吗?房产证现在还没有办。若是办了房产,老陈百年以后,老大是不是可以要求分的老陈房产的一半,做为遗产?请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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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可以,但如果没有证据证实动迁财产分配协议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律规定的无效、可撤销情形的,法院不予支持。父母去世后,子女一般情况下有权继承遗产,具体份额视产权证登记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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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老陈在订立家庭协议时存在受欺骗或重大误解的情况,就可以起诉要求重新订立。本律师曾代理过多起类似的案子,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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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证还没过户可以考虑的,但具体还要看动迁协议和家庭协议!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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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署过协议的话,对家庭共有财产已做分配,不能反悔。如果老陈是房屋产权人之一,将来他的份额是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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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