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商品房售楼处,当时售楼人员承诺可以办理所购房产为父子联名户头,房产证上可以写父子二人的名字,并且用儿子的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售楼人员还说她成功的办理了多起这样的贷款。因此,我母亲定下一套房产,当时交纳定金21000元。当三日后我们办好各项证件准备签定购房合同时,却被告诉不能办理父子联名户头,必须是“谁买房,就办理谁的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咨询过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也答复不能办理联名户头的贷款,并且以前也没有办理过联名户头的贷款。实际售楼人员自己也并没有成功办理过联名户头的贷款。她这样销售楼盘是否在欺骗消费者,我们能否要求退房,并拿回定金? 我有证人,当时我母亲和售楼人员交谈时,母亲的一个朋友一直在旁边,她可以证明上述的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