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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某服装品牌的代理,在南京市某超市设有专柜,并雇佣营业员两名。就在今天,超市领导找到我,说我专柜营业员私藏现金,而且数额较大,现金加上购物劵(可当现金用)共计1万2千左右元。超市方与我进行货品盘点,的确少很多货。超市要按规定罚我款,预计5万左右。营业员也承认这些钱为出售我专柜货品所得。 我本人觉得是职务侵占,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我想就简单处理,我该如何报案,如果超市最后要我赔偿5万元,那么这个钱是不是该营业员出,货品的缺少又是不是该营业员来承担。如何营业员此行为是职务侵占成立,她会判刑吗?会判几年呢?她要受到什么制裁呢?我首先该如何处理此事情?请帮帮我,谢谢了!

经济相关
2009-03-08 20: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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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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