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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07年1月1日到703所上班(聘用人员)职业司机,到了2008年8月13日,因为几句话车队领导把我撵回家。 在工作期间单位从没给交过任何保险,加班加点也没给过加班费。到了年底是发安全奖的时候,可每月的250的安全奖,还有奖金单位以坐垫丢失不发给我,对了2008年单位没给我们签合同,只是让我们临时工添了份保证收上去了,坐垫1200员左右,可我08年应拿的钱是6000元。后来单位又以合同上没写为由拒绝给我钱,但08年没签合同。07年的合同我有。请问戴雪静律师我该怎么办。我到什么部门告,我能索取回来哪些钱。(703所属于省直事业单位) 谢谢你了戴雪静律师帮帮我

其它综合
2009-03-07 13: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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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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