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岗教师.放暑假的时候学校通知我去参加街道办事处组织的"清洁乡村 美化家园"活动的会议,返回的时候我骑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判双方责任相等.我伤得很重 请问这件事我们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应承担多少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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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他们以后离婚,除非他们约定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该房子为你爸. 2如果你父亲先走一步,该房了作为遗产,你、你的继母,你继母的女儿(如果她对你父亲尽了赡养义务)都有份。建议:在你爸结婚前将房子过户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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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鄂城区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记住:认定工伤有时间的限制:1年.
街道办事处无责. 你伤得比较重,可以将另一辆摩托车的车主及相应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去以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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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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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向学校要求工伤待遇.街道办事处无责任.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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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