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租给一家公司七八年了,去年我想长点租金,因为一直都比平均水平低,但是他们不愿意,于是我说今年三四月份我要把房子收回来,他说可以.但是今天打电话,我说我想收房,给他一个月时间找房,并且退他剩下的房租,他不愿意,说自己没说过,而且态度极其恶劣.我们这两年一直没签合同,也没收他押金,他交了一年的房租10月到期.我想问下我可以收回房子吗,打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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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还不能收回房子,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你已收租金,租期未到。打官司你会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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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租你已经收取到10月了,你应到10月以后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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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随时解除,但须给对方一定时间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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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