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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您好。我在07年年底买了个房子。由于当时不在北京工作,所以就没办理入住也自然没有拿到钥匙。今年2月,我的工作从外地被调到北京了,所以打算拿钥匙办理一系列的入住手续。(包括契税,公共基金维修费等等)。到了最后一步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找我要07年至08年的物业和供暖费,我觉得我不该缴纳这笔费用,因为我没有拿钥匙,也没有入住该小区,为什么要缴纳物业费和供暖费呢?我们小区是集体供暖,退一步,我可以缴纳供暖费,但物业费我是不是不用缴纳呢? 谢谢专家。

房产纠纷
2009-03-04 19: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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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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