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84年我于单位签立长期用工合同,2004年我57岁,又和单位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补赏协议,共分三次补赏我9万元,领了3万元后,领导换届,拒不支付,法院终审判决我胜诉,但市领导干预,不准支付已到帐的执行款。主要理由是2004年我丈夫是该单位的法人代表,研究签订补偿协议他未回避,没有向上级部门报告。这理由能成立吗?事业单位的领导实用回避制度吗?

合同纠纷
2009-03-04 07:36: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找谁
2670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纠纷 17515
工程欠款纠纷起诉状
1150
资产负债率太低对并购有危害么
资产负债率过低
资产负债率太低对并购有危害么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8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8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0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