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未经房东的同意以40000园转下了朋友的一家店!以合股的名义经营了4个月!但由于生意不好想转让!后来朋友才拿合同给我看!合同第7条:租约期间三年内不得转让!违约房子收回!我手上只有一张朋友写给我的:今收到xxx转让位于xx地方费用40000园整!经营4个月之后我搬走了!现在想启诉朋友!机会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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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是否有你,你和朋友合股时订立的合同是如何规定的,订立合同时你对原合同的条款是否知情,而且最重要的是需证据证明,这几点对你案件的结果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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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签协义!她和房东的合约我不知到!但她口头上就说可以转让的3个月之后才那合同给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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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你朋友.只要你对原合同是不知情的,你可以追讨你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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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关系,退回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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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