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个13岁的未成年女孩被一个16岁的男生强暴,他们算是认识吧,彼此了解不多,应该是属于诱奸吧,事过有半年了,还可以对他采取法律措施吗/请问,那个男孩负法律责任吗/

民事相关
2009-03-08 17:16:0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之规定,
    如果男孩子当时未满16周岁,而且女方属于自愿,性行为也属于”偶尔“,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仅根据你目前的表述来看涉嫌强奸。
  • 16岁具有刑事法律责任能力,同时还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所以那个男孩当然负法律责任。
  • 承担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 不管男生是否征得该女生的同意,因该女生未满14周岁,该男生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建议及时报警,时间长了警方不好处理。
  • 16岁,在刑法上就够 上承担法律责任了,鉴于被害人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不管是不是诱奸,在法律上都被以强奸罪论处.所以象你说的情况那个男孩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 因女孩未满14周岁,男孩应负刑事责任。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