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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现在居住的楼房是2000年买的,我们付了27000元的现金,还有一部分是抵账(我父亲是从事建筑门窗制作)但当事人突然去世这部分抵账手续没有办理。由于楼房没有办理交工手续,我们这栋楼的业主也就住了。2005年建筑包工头起诉开发商欠款,让我们这栋楼的住户去法院登记,没有登记的按没卖出交给拍卖公司拍卖。现在又通知我们准备好相关手续,有乌市的律师来办理,没有的重新买。现在手续丢失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09-02-28 16:11: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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