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这样一个问题,请相关专家指教:
基本情况如下:我亲戚是一个小厂的老板,由于工作需要,厂里有几辆铲车。前几天在下班后后大概十分钟的时候,由于铲车在停放时正好压到一根线,同事就让那个铲车司机动一下车,把线拿出,就在发动后,由于司机的失误,车子直往前冲,结果将一人撞伤,导致双腿膝关节以下截肢。被撞伤的人不是本厂的工人。
请教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判?算不算工伤?还有责任的承担问题,厂长和司机谁应负主要责任?怎样分担这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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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厂长无刑事责任,但工厂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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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工伤,对外责任:司机和工厂对伤者承担连带责任,内部责任:司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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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是本单位职工,故不是工伤,是一般的人身损害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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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人不是你厂方人员,不能算工伤。应由司机和工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咨询上海李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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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公司及司机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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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