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自2008年1月21号至2008年12月我在市南区一家公司工作,期间公司给我投保险一直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投的,我下个月底就要生孩子了,牵涉到享受生育保险津贴的多少,我可不可以申请仲裁起诉这个单位? 情况有两点:1.当时签合同时,合同上表明的工资是最低标准,不是实际工资。2.我们领工资都是签字领现金,所以我现在手头没有什么证据,但是好像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有义务出具我们当时领工资的签字表吧? 敬谢!!

其它综合
2009-02-27 22:25: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