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太太一直一个人自己独立生活,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老二几年前车祸死了,女儿几年前去世,老三一直在大连,老大和老太太住同村。
1.老三前些年回到村里把他自己以及老太太的2间房卖了,钱归了自己,老太太依然住在已经卖了的房子里。二儿媳经常去老太太那里顺手拿些财物,然后不归还。
2.年前老太太摔伤了,二儿媳以要照顾老太太为由把老太太以及所有财产都运到自己家里,现在想把老太太推给大儿子赡养,财产自己留下,于是撺掇老太太起诉大儿子。
3.大儿子现在没有老三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只知道在大连。
问题:1.大儿子可以不赡养吗?
2.如果必须赡养,可以不让老太太住自己家里,而是住到租来的房子里面吗?
3.如果要求老三参加到诉讼中来,有什么可行的办法么,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么?
4.对于二儿媳吞留老太太财产的行为,大儿子可以提出什么合理的要求呢?如果老太太非说是赠与的,怎么办?
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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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财产所有人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如果不能找到老三,也就不能要求执行。只要给老人提供合适的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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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子不可以不赡养;有困难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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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老大不能不赡养老人。
老大应该依法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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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最好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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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