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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交通事故撞到了人。当事人是横穿马路 ,我车是正常行驶 。交警说多半责任是当事人的,但是现在新交通法规定在花费在1万1以下都算车的责任,事故结果是当事人肋骨断一根。胳臂和腿步擦伤,别的一切还好,车是公司的 公司是做快递的,但是现在口头上卖给了我让两年还清给公司。也没有过户给我,也没有买保险,现在出事了公司也没有出面 ,医药费和医疗费花了3千多。我是外来打工的,那个3千多都是我借的,现在在拿不出钱来了。病人家属的意思是,现在出院后面最少让我拿出医药费2000误工费是说她的工资3200要我在交出一个半月的4800还有看护费。现在我实在拿不出来了。我想请教下。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公司会不会负一些责任?还有误工费怎么算的?我拿不出来钱了,现在怎么办?现在要是当事是人起诉。是不是可以卖车吗?

交通事故
2009-02-25 2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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