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一家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101网校秦皇岛分公司,我在08.9.4为孩子交了高二年级一年费用1782(九折),由于时间的关系,学习有困难,只学到11月,从12月开始沟通至今,先说总部规定超过7天不退费,我说当时没有任何协议,然后又说他们是公司形式,代理的是软件产品,我购买的是产品,所以不能退费。我认为,首先没有双方协议,不能按7天不退费的规定,另网校是一个同步教学的形式,下学期的课程并末上传,与全年的产品是有区别的。

其它综合
2009-02-27 09:56: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