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今年的年初三去海南旅游的客人,我们当时在当地的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但我们到了海南后接我们的导游就和我们说我们当天的住房该了。我们在合同中应该的第三天住的改到当天了,但景点不会改变,就是顺序改变了。我们当时很气愤不同意。我们要求还是要按我们原来定的行程住,但导游说春节的房都是预先定好的,春节期间临时拿不到房,我们和旅行社交涉了很久我们认为他们是擅自变更合同,但旅行社说他们有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调节行程的程序,我们当时就提出离团,但旅行社说我们提出离团他们不退费用,我们离团后自行旅游,但我们多花了很多钱。我们认为是因为是旅行社变更合同,我们有权向旅行社提出赔偿,但旅行社说他们没有错,不陪尝我们的损失,。按照旅游合同旅行社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的一倍的违约金。请问旅行社是不是擅自变更合同,我们可以提出起诉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