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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帮助我解决问题。我爷爷在20年前已经去世,有4个子女,一男三女。如今奶奶建在,一直为儿子儿媳孙女抚养。爷爷去世后留有2套房产,位置不同。现4个子女都有固定工作,且都有独立住房。4个子女做财产分配,法律角度应如何处理?谢谢!

继承
2009-02-22 12:55: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这2套房产,属于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
    2、如果你奶奶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则4个子女都有继承权。对这2套房产,各占四分之一的份额。
    3、你奶奶拥有这2套房产的二分之一的产权。你奶奶在世时,可以把她拥有的二分之一的产权,写一份遗嘱,并且做律师见证或者公证,全部由你的爸爸继承。
  • 问题的关键在于该二套房屋的产权要界定准确,依据此再确定各继承人的继承分额。原则上各继承人均等分配,但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继承原则,尽义务多的一方是可以适当多分财产的。
  • 1、这2套房产,属于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 2、如果你奶奶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则4个子女都有继承权。对这2套房产,各占四分之一的份额。 3、你奶奶拥有这2套房产的二分之一的产权。你奶奶在世时,可以把她拥有的二分之一的产权,写一份遗嘱,并且做律师见证或者公证,全部由你的爸爸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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