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我们家的土地被村委会征收,当时说是作为村委公共建设用,可现在了,并没有做任何处理,我们家想在那片地上盖房子,村上却不同意,
我想知道:
我过法律对与这个问题有没有什么规定!我们家要通过什么方式收回那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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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你们家被村委会征收的如果是宅基地的话,应当给你们再分同样大的宅基地,并对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是承包地,应当进行实际损失的赔偿,并分包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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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征收时,给没给你家补偿,如果没有,该地又没有做公共建设,可以与村委会协商收回.如果协商不成,可到乡(镇)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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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