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到外地一家酒店吃饭,把随身的包放在桌上,服务员为了方便上菜,把包放在了身边的椅子上,后不久,包丢失,当时立即和酒店领班经理讲,她说你别着急,我们帮你找找,等了好久才说,要报案,再后来是110的民警来录笔录,搞到深夜,当时的民警讲,要酒店先安排我休息,我们协商把事情解决了,可民警走后,酒店的一经理说,我们给你联系的酒店人家关门了,我再去给你问下,说后就没影了,把我丢在酒店里,是又冷又饿又困,只有一个男孩看着他们的酒店,问他我怎么办,他说不知道,就这样,我在这家酒店里待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与酒店的一领导交涉,其口口声声说要走法律渠道,待破案后再说。请问,这样的事,我要讨回公道,该怎么办,到那里去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