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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张**,四川巴中人清江县人,我和他在一起半年了,因为感情纠纷,他拿走我2000元,我身怀了5个月的孩子,他一走了之,丢身无分文的合肥, 我想求助,我可以告他么?
民事相关
2009-02-15 20:02: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就2000元可以追究,但其他的目前的法律很难追究。
目前从法律的角度追究责任难度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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