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事不明烦请专家指教!我在本市一家企业做驻外销售,每年都必须和本公司签订《产品销售责任书》,08年《产品销售责任书》中有三个销售任务:原文:甲方下达乙方销售目标任务为252万元,甲方下达乙方基本任务发出产品为233万元,到帐金额229万元,甲方下达乙方考核指标任务为210万元。在完成以上指标可享受以下奖励:对本年度新增用户销售到帐达20万元以上的(本年度本人有三个新增用户超过20万元),并且到帐率达98%(到帐率也达标),甲方对乙方一次性奖励0.6-1.8万元。08年度本人实际发出产品为233万元,实际到帐金额为234万元。请教是否可以享受以上新增用户的奖励。目前争论的焦点是:到底是按“销售目标任务”考核、还是按照“考核指标任务”考核。为此事和企业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今特向专家咨询,盼望能给予分析和定性。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