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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签定结果是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第二次签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我该怎么办呢,医院又不同意赔偿,如果上诉有把握赢吗?

医疗纠纷
2009-02-13 10:47: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由法院指定医疗鉴定结构进行鉴定,所得出最终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如构成医疗事故,则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如确实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院存在医疗过失,且该过失与患者所造成的损害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可依《民法通则》等法规规定,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鉴于医疗纠纷十分复杂,且涉及法律专业性强,为更有效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优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 可以与郭乃华律师联系,请他看看有没有办法.
  • 可以要求重新签定。起诉对方
  • 鉴定结论不一致,就应通过诉讼得出最终结论.是否有把握,需视开庭情况而定
  • 你的问题很复杂了,所谓第二次鉴定是不是省医学会组织的鉴定?如是这样,你还可申请司法鉴定,或申请中华医学会再次鉴定,医疗纠纷专业性很强,法院主要依据鉴定意见来判决,所以,你应请专业律师介入,听听律师的意见,再决定进一步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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