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直接说事了。 我的哥哥在1家奶粉批发商那工作,在去年就是2008年4`5月,我哥哥借给昌图某大超市送货的机会和这个超市的收货人员合作骗取货款4500余元,被老板发现,老板和我哥索要10几W 要求赔偿,后我哥和他商量答定8W元赔款与这个超市收货人员共同赔偿,每人4W,及私了。后因为无处弄钱我哥便在给其他地方送货的地方骗取3W多元钱,就是订货收款但不给货。 在给这超市老板钱的时候,我哥没有索取收条,但有2个警察在场做过公证。事到今天开原奶粉批发商已经知道这件事情了。
我想问问,我们可以象这个超市的人收回其我哥给复的4W元钱,还有我哥位会判多久,因为我家条件不好,可能给不起送货时所骗的赃款,请您告诉我该怎么做,还有我家要是返还赃款回把事情变的轻1些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