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07年去世,我有2个叔叔2个姑姑均以成家!我奶奶需要赡养的时候,我二叔要了我奶奶的房子,并称其赡养老人,大家都同意。后来我二叔反悔,房子仍归二叔所有,老人开始轮流,直到我父亲去世!父亲去世后,奶奶不来我家了,无论在谁家或是逢年过节,我母亲都会带东西去各家看望老人。现在我二叔又提出赡养我奶奶的问题。我想问一下作为孙子(已婚,和母亲住在一起)对奶奶有赡养的义务吗 ?有继承的权利吗?我母亲对我奶奶有赡养的义务吗?有继承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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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二叔与你奶奶形成了遗赠抚养关系,如果你二叔不履行抚养你奶奶的义务,你奶奶有权收回她的房子,并可设立遗嘱不让你二叔继承她的遗产。在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已死亡子女的孩子与妻子对老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可尽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丧偶儿媳尽了抚养义务,有适当分得遗产的权利,这种情况下你奶奶去世后你有代位继承权,继承你父亲应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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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在这种情况下对奶奶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也没有继承权,你母亲同样。但是孙子有权利继承其父亲的应该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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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二叔与你奶奶之间属于一种特殊的遗赠抚养协议,你奶奶依法应当由你二叔个人赡养。如果你二叔不仅赡养义务,他属于违约,你奶奶可以依法撤销给他的房子,你奶奶另立遗嘱或者不立遗嘱的话,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重新分配。
你和你妈妈没有赡养你奶奶的义务。如果你们尽了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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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孙子女没有赡养义务,儿媳也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儿媳进了赡养义务,可以分得遗产。你可以代位继承,份额不超过你父亲应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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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已婚,和母亲住在一起)对奶奶没有赡养的义务,但具有代位继承权。你母亲也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尽赡养义务就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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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