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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有一户人家 农村的家里宅基地分为三份,即 哥一份,弟一份,他们的父母一份。1986年哥在他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上下加起来面积130多平方米的二层楼的住宅 哥哥在城里买了一套“三室一厅”,将乡下房子卖给弟弟 最近听说乡下要拆迁了,因为当时哥哥把房子卖给了弟弟,批文是哥的,于是哥提出和弟弟换一个宅基地,即二层楼的房子是弟的,下面的宅基地是哥的,现在和西面的弟弟的宅基地互换下,哥哥去重造一座洋房,但是批文是弟弟去批,以后拆迁之后平摊拆迁费,弟弟一听不错,办了。简单的说就是哥的宅基地上有弟的房子,弟的宅基地上有哥的房子,而且因为洋房拆迁费贵,所以哥哥提出以后兄弟两个平分拆迁费。 弟弟现在提出要拿新房子的拆迁费的一半,老的二层楼房子拆迁费归他,理由是老的房子是哥哥卖给他的,自然归他,新房子是他批的,虽然是哥哥造,但是一人一半。如果要法院来判 结果是如何呢?目前来说老的二层楼的建房批复是哥哥的,但是地上建筑卖给了弟弟,且按照弟弟说的此宅基地是弟弟的(不知道真假,原本是哥哥的),新洋房的建房批复和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弟的,但是新洋房是哥出资的。

房产纠纷
2009-02-10 09:51: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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