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一件要请教你,我有一个朋友跟他的老婆结婚之前系未登记,因为之前女方仲未够登记年龄,所以结婚先,再等够年龄再登记,但是在结婚期间女方有着男方的孩子,双方有着孩子当然高兴啦,但是等孩子出生了,女方整个人都变了,对男方都好难淡.现在孩子都有3岁多了,上紧幼儿园,幼儿园学费都男方出钱供小孩子读书,女方的妈妈也不给男方睇他的孩子,男方觉得好难受,他每次看到自己孩子哭,他也跟着哭了,他太想将孩子罗回来养,看到自己孩子男方好想将孩子给自己抚养,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将孩子罗到抚养权,请律师帮帮忙吧,非常感谢你的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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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离婚,不存在抚养权的争议,应当和谐协商.
如果离婚了,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决定了抚养权.
如果要变更,应当提起诉讼,判决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男方要取得抚养权,应当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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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证明自己的抚养条件或能力好过对方,起诉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机会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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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