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感情破裂,可是孩子太小,我又不能起诉,有于女方好象有神经病,有时象疯子一样大吵大闹.我想这样对孩子不好,离婚时我想抚养孩子,可是她总是以我是农材人为由,说我家的条件不如她家好,要求她抚养.(,她平时全靠我和她妈过日子,她没有生活自力能力,如不做饭,不会做家务等),她要是要了孩子,对孩子身心不好,所以我想要孩子,可是由于法院会把比较小的孩子叛给女方,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做了绝育手术,孩子会不会判给我呢?
-
两周岁以下的小孩子判给女方是一般原则,但如果孩子随你生活明显比随她生活更有利,或你做了绝育手术,虽然孩子小,也有较大可能性判给你。
-
利于孩子的一方
-
法院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主要会考虑到是否对小孩有利的因素。如果你能证明你说的情况,我想法院会考虑你的具体情况的。
-
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
-
法院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主要会考虑到是否对小孩有利的因素。如果你能证明你说的情况,我想法院会考虑你的具体情况的。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