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1)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2)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3)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法定休息日和有关规定的假期(日)。
(5)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度。
这是
二 工资支付(1) 甲方实行计时工资时乙方工资为860元各位律师我现在的问题是,他现在给我的底薪770元每月+加班费,然后我问厂里为什么不是860元的底薪+加班费,厂里给我的回答是:如果按860元+加班费 那就应该是星期6是正常上班也就是6天8小时制 这是厂里给我的解答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我这份合同到底是770元+加班费还是(860元+加班费)谢谢各位律师好与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