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09年2月3日员工收到一份总公司文件,内容为从09年1月1日开始,按新工资标准执行。新工资标准比原工资标准减少了三成,但减少后依然符合劳动合同所签定的工资金额。请问公司发这份文件,是否有约束1月份工资的权力? 2、在公司内,无论是否晚婚,均只有3天婚假;而且,法定节假日不享受3倍工资,只算补休,上一天班算存休一天。是否可以匿名举报? 3、存休的天数无法休完,三个月后自动取消存休,也不发放加班费,该条款是否有效、合法?劳动合同上未体现。 4、员工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签字交还给公司盖章,但公司一直未返还一份劳动合同给员工,该合同是否成立? 以上问题切盼答复,如能逐条答复最好,谢谢!

合同纠纷
2009-02-08 12:06:5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法关于公休假的最新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18388
银行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022
工作总结范文
银行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022
教育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022
工作总结范文
教育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022
合同条款变更后,原条款还有效力吗
民法典 896
合同条款变更后,原条款还有效力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72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25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91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7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55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6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