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戚在江西吉安,是一个国营农场的农工,1979年参加工作.1987年生育了一个女儿,1994年又生育了一个男孩.当时他妻子和女儿都是农村户口.1997年计生部门曾上门对他进行了罚款处理.而到了1998年其所在单位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开除了他,而当时该农场很多和他一样超计划生育的人都没事,没有被开除.
我想咨询的是:1.当时已经对他进行了罚款,而单位却还要开除他,同时跟他同样情况的人却没有补开除,这种做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怎么办?
2. 2004年单位***工龄及后来政府给予改制职工养老补偿时,都以他补开除为由,不给他任何补偿,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3. 因事情进去好多年,现在是否还有诉讼时效?
以上,盼尽快答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