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小管理.早上在上班时,我的一个工人因为小事与另一位工人发生口角,我在上班一路上一直劝阻,但是没有效果,到达工地后,争吵还在继续,而且内容牵涉到我,我见无法劝阻,也无法正常工作,就和其中一个扭打起来,在我们打闹的同时,与他发生口角的工人也参加了进来,踢了他几脚就褪开了,我当时没有发现,在打斗结束后几分钟,与我打斗的人用刀捅伤了我,当时我就下山救治去了,后来与我打斗的人也进了医院,因为脾破裂,经抢救现在无生命危险,伤害定位七级.经他回忆,我在打斗过程中,没有打到他的受伤位置,他的受伤原因在于另一人踢的那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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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各方互相侵权的,由侵权各方按过错大小予以赔偿。
2、过错的大小(即确定脾破裂的致害方)可由鉴定机构鉴定查明。
3、可能涉嫌刑事案件,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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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受伤由致伤他的人承担责任,但事情是因你而起,你也有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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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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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