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7年12月17日进入公司,当时约定试用期1200元,转正后1500元.于2008年2月份补签合同,期限是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合同期一年.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制,每天工作8小时。可是公司在工资一栏里将工资拆分为:试用期871元,加班工资为每小时5元,试用期后每月工资1071.97元,加班工资每小时6.3元。公司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我们每周6上班,且不另外给加班费。 另外,工资是不给试用期的人交纳5金的,我试用期一个月,他们却说:“公司一般是试用期3个月,使用期是不交5金的。”我说:“我一年的合同期,怎么会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也应该交纳5金的!”后来他们勉强为我补了2月份和3月份的5金。但是2007年12月17日—2008年1月31日还是没有交。 第三:我们城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是1160元,公司为我们一般员工按照720元的基数交纳5金的!

行政纠纷
2008-06-19 16:26: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被公司辞退工资是离开时结算吗
3717
网络贷款案件立案标准
网络贷款诈骗
网络贷款案件立案标准
无证驾驶加酒驾撞死人怎么处罚
酒驾处罚标准
无证驾驶加酒驾撞死人怎么处罚
超速算不算危险驾驶
危险驾驶行为
超速算不算危险驾驶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61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9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5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2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3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