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1996年到河北涿州某国营建筑企业(中直单位)工作,一直干了11年多野外施工。2008年1月向单位交了“辞职申请”,单位一直不批,我等了三个多月,于4月份找了北京一家单位打工。今天,单位组织部给我打电话,说现在准备处理,同意解除合同,但需我将2005年在单位分的集资房交回单位。 单位集资房是我在2005年通过单位打分、排名后分的,和市场价一样(只是住进去前由单位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当时已交清房款,只有收据,没有合同协议等。目前房产证尚未办下来。(2005年单位一共修了两栋房,都没办好房产证。但此前所有的分房都办理了房产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且原来有些有房产证的职工辞职的,大多把房子卖了,单位没有管)。

民事相关
2008-07-13 17:51: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