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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一个月前我在网上找了一个小姐,后来到她所住的地方跟她发生了性关系,给了100元,前几天她被公安查到了,把我说出来.我被电话传到派出所,照了相,录了十个指头指纹,做了一问一答的口供.最后定性为嫖娼,罚了500元,放了我.

损害赔偿
2008-06-16 10:10: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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