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老夫妻,有一套楼房和两个儿子。老爷子1998年去世时未留下遗嘱,于是老太太在2000年与两个儿子协商,要求将房产证办在自己名下,两个儿子全部同意后,与同年写了书面声明并办理了公证,同意由老太太一人继承房产。2005年,老太太去世。老太太生前留有公证遗嘱(2002年办理),将财产全部赠给赡养两位老人的小儿子。老人家去世后小儿子家按照遗嘱继承了财产。但小儿子家没把遗嘱的事告诉其兄,其兄认为小儿子家独占了遗产,要求看遗嘱,但其言语粗鲁甚至辱骂已故老人。小儿子的家人感到十分气愤,加之其兄在老人有生之年和病重期间未尽赡养义务,故决定不将遗嘱给其兄看,两家因此产生矛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