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11日在一家美容院办了一张卡,价值2000,他们还送了“所谓价值”1980的化妆品。当时我想收下就收下吧,赠品而已,也没把它当回事,但美容师见我买下后就自说自话拆开用在我脸上了。 后来回家我无意在网上查了查这家美容院,真的吓坏了,其口碑之差真的闻所未闻,当下就有了退卡的心意。加上工作突然调动将变得繁忙,我可能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去做美容,而且该美容院办卡后做美容时一直不停推销这个那个,想去享受耳朵却一直受到荼毒,坚决不买美容师就草草了事。 于是想要折价退卡,但他们坚称不是因为过敏原因的话,是不让退卡的,卡背面也写着“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并且还有经理声称要退卡可以,先付了1980元赠品的钱再说,因为这个赠品我已经用了。 与他们再三交涉,总是踢皮球一样。

损害赔偿
2008-06-15 20:28:2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