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的父亲接到公司的通知去县城里办事,在回家的途中与一辆正在行驶的面包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朋友的父亲严重受伤,但是对方没有急时送人到医院.等家里人到了现场,才把人送进了医院,最终因抢救无效生亡。而交警的最终宣判全部是我朋友的父亲的责任。之后让对方赔偿三千块钱给我朋友家。我的朋友觉得对方跟交警一个头很熟,所以怀疑有挪动现场的可能,而且不只是她一个人这么认为.所以她请个律师上诉,可是律师说交警的判决是她父亲一方全部责任,所以上诉也是很难。请问一下,我的朋友应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