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睢宁彩虹公寓2#301的业主(总共6楼),我于去年11月28号交房,但至今下水道不通,电是临时用电,水有种异味,至今没给我税务部门正式发票,致使我无法办理房产证,我所在2#楼东南方向(45度)正在建有17层高的楼房(大约有50米高,开发商属于同一个),与我的楼房只是相距5米宽(已用尺量过),最令人可气的是现在在我房子正前方8米多的地方(楼盘展示无此房),开发商又替人寿保险公司承建4层的办公楼房(楼高大约14米),我的阳光,通风等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