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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恋人由于女方有乙肝大三阳。男方提出分手。正好那个时候女方怀孕了。男方要求打掉。女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后来男方同意给了女方5万。并写好协议说从此两人没关系。男方不能说出女方曾经打掉孩子的事情。 几个月后。男方在一些论坛里面发帖子把女方的事情都写出来。而且是用“我”这个人称来编。而且作者名字也用女方的名字来发表。还把女方的照片。QQ跟手机电话都放在网络上了。(他这样就让人觉得这个帖子是女生发的。) 自帖子发出后。女方发现QQ里面多了很多陌生人找他。也有一些陌生电话找他。 让女方承受很多的精神压力。本来这段爱情就让他非常的受伤。现在这样。他不知道如何是好。

涉外纠纷
2008-06-09 22:02: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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