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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因感冒去我市一家妇保医院看病,医生配的是强烈枇杷止咳露,后去药房拿药时,药剂师误拿成强烈碘溶液,并在纸合上贴上口服,一天三次,一次15毫升.回家后我姐就喝了15毫升,随后就感觉喉咙发烫,声音沙哑,胃也发烫,后再看说明书才知此药为外用药,随即马上去医院,医生诊断为胃炎膜烧伤.后经治疗现胃炎膜基本恢复.妇保医院只承担了医药费,其他也不闻不问.

医疗纠纷
2008-06-09 1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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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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