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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西一家县级供电企业(国家电网公司)的员工,工龄15年,与单位签有合同,现在国家电在搞主多分开工作,主是资产、人员等分开,我于2001年就到供电企业成立的多经企业从事会计工作,现在主多分开的人员按文件上的就是原则上自愿回归主业,不愿回归的就签借用合同,但供电公司希望我们都继续留在多经企业工作,把我们借用出去

知识产权
2008-06-06 17:10: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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