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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月我带几个员工去哈尔滨出差,我一个员工拿了公司价值18000元的产品跑了。其中被拿走的所有的产品是由我在公司签字领取的(我是几个员工的负责人,公司出差样品是有负责人领取)。现在公司已经报案,我也被公司解雇。同时公司扣留我的工资和应该报销的款项。公司领导说在公安机关未破案之前有我赔偿。我想问的是:

涉外纠纷
2008-06-16 22:55: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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