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请问,我在玩网络游戏的时候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我在一个网络游戏交易平台购买了价值200块钱人民币的游戏虚拟物品,在货款打给交易平台之后,交易平台人员登陆卖家的游戏账号将货物交易给我,再将货款扣除手续费后打到平台上的卖家账号中。 第二天,游戏上那个卖东西的号主向游戏运营公司(与交易平台是两家公司)说他被盗号了,交易时段登陆账号的不是他本人,要求游戏运营公司追查货物下落,然后游戏公司封停了我的账号进行协查。让我提供该虚拟物品的来源,我联系交易平台后,交易平台为我开具了一份交易记录,证明是我花钱买到的虚拟物品。官方承认了交易证明,但是依然不解封我的账号,理由是号主认为他被盗号应该追回物品(即我将购买的虚拟物品返还给他,而他不用返还交易平台上的人民币。根据号主的说法那个卖家不是他本人),而我不同意归还物品(我认为我的交易是正常交易,事故责任在于号主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账号 或者 号主有意的在进行欺诈即卖掉物品之后说被盗号要求官方找回)。 请问律师先生,这个事情中,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损失。

债权债务
2009-03-05 13:52: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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