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05年10月18日购买新东方名人苑第18栋1单元2层202房。 合同规定出卖人于2006年11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取得聊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条件,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2006年12月28日,出卖人通知买受人于2006年12月28日-31日办理收房手续。由于出卖人没有提供#18楼的聊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买受人不同意办理收房。(当时,出卖人只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由于买受人急于入住,在出卖人没有提供#18楼的聊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2007年5月3日买受人办理了收房手续。 经了解,名人苑#18楼于2007年5月27日取得聊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保险纠纷
2008-06-07 16:09: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2018年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计算
1009
工人申报工伤认定大概要多久时间
工伤认定
工人申报工伤认定大概要多久时间
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可以交付使用吗
民法典 3786
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可以交付使用吗
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验收
民法典 1008
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验收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