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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外地探亲突发疾病,当地医院诊断为胆结石需立即手术。因考虑到照顾不方便就回到常州手术。常州的医院检查后认为是胆结石但不排除是胆囊癌的可能,一再建议我们尽早手术,理由是早开要比晚开好。我母亲70岁了,为减少她的痛苦我们选择腹腔镜手术,但医生认为可能有癌变,腹腔镜不能解决的话还要再开 *** ,无奈我们只好同意开 *** 并在手术单上签了字。在手术进行了四个多小时后医生出来说;胆囊和胆结石无法切除,我只有这样的水平了。我问怎么办。医生说只能关腹。我头都晕了,只好同意。一周后医生找我说可以出院了并写了个东西让我签字,说这次手术是剖腹探查。我当时非常气愤,明明是胆囊,胆结石切除,怎么成了剖腹探查?他拿出手术单,手术单上有一行打印好的铅字是剖腹探查,前面有个空格是打过勾的,他说是你们病人和家属签字同意的,我拒绝签字,他说你有意见可以向医务处反应。我问他们当时为何不请其他医生来会诊?他说我们就是专科医生不需要其他医生来会诊。我找他们医务处,医务处调查后认为医生没有错,手术中做了化验没有查出癌变,所以不能切除,这是医院的规定。我要求复制病例,他们说条例规定必需办理出院手续后才能复制病例,我又找到院长室,结果院长不在,工作人员说办公室负责这方面的事,我又找到办公室,办公室又把我推到医务处,十多天我往返几次并明确告诉医务处,你们不答复我自己请专家来会诊。后来医务处答应由他们出面请本地另一家医院的医生来会诊,会诊后确诊为胆结石及炎症需再次手术,我们同意了手术,手术成功切除了胆囊及胆结石,目前各项检查指标正常,我母亲正在恢复中。

房产纠纷
2008-05-24 16:46: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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