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我在单位上班的时候,因为单位技术人员的违章指挥,我被剪板机剪掉了左手中.环.小.三指.后来经过武汉第四医院的再植,中,环指接上,小指缺失.当时的一切费用是江汉油田水电厂出的.出院以后厂里没有向局里上报工伤事故,因为当时我还在厂里工作,厂安全科就向我保证一切按照工伤的待遇来办理,并出具了比照工伤的证明材料.我曾经多次找过厂领导,他们给我的答复就是厂里会按照工伤来处理我的事情的.2001年单位买端工龄.我也买断了,我也找过厂里要求给我工伤的证明和做伤残的等级鉴定,他们都没有做,一直瞒着这件事情.我自己曾经去了油田的伤残鉴定中心,鉴定的等级为8级伤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