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弟在工作时受伤了,是造船厂,左手第二掌骨骨折,但他不是正式工人,也没有签劳务合同,他是07年10月份到那里工作,现在单位给拿的医疗费用和期间的吃饭费用,我问厂方说现在的工资是照常开的,但出院以后会以现在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开,直到上班为止,因为我弟上个月才通知一天给开六十块钱,因为以前是三十,他们是直接开到卡里的,没有工资条,我怕厂方不负责任,不给开那么多,还有就是以后如果我弟出院手不能正常工作,可能会评残,为

知识产权
2008-05-09 17:43: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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